和訊網消息 日前,證監會公布行政處罰決定書,對成艷嫻、顧慧佳、顧鎔三人涉內幕交易“天宸股份”的違法行為,合計罰沒24萬元。
內幕消息形成
經證監會查明:8月5日,天宸股份披露國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華人壽)舉牌“天宸股份”至10%消息后,葉某菁感覺到壓力,認為自己對天宸股份的控股權將因此受到影響,于是決定啟動新一輪尋找并購重組標的的工作。
8月27日,國華人壽增持“天宸股份”到15%。次日,天宸股份與湖南商康于長沙簽訂了《合作備忘錄》協議,籌劃收購事項,并在當天收盤后停牌。
證監會表示,天宸股份重大的購置資產決定、收購湖南商康事項具有重大性,在信息公開前,屬于《證券法》第七十五條第二款第(一)項所述的內幕信息。內幕信息形成于2015年8月5日,公開于2015年9月1日。天宸股份董事長葉茂菁是內幕信息知情人。
成艷嫻、顧慧佳、顧鎔共同內幕交易“天宸股份”
調查顯示,成艷嫻和天宸股份董事長葉茂菁關系密切,2015年8月4日至7日,兩人均居住生活在上海。成艷嫻與顧慧佳、顧鎔是十多年好友,關系親密,內幕信息形成后到內幕信息公開前,成艷嫻與顧慧佳、顧鎔有電話聯絡。
在內幕消息公開前,2015年8月7日,“顧慧佳”賬戶單筆委托買入“天宸股份”26萬股,成交金額540余萬元。該賬戶自2007年開戶以來,單筆買入一只股票成交金額最高的是87萬元。該賬戶在當日買入“天宸股份”之前的9個月,無股票交易記錄,之前的36個月,無股票買入交易記錄,本案內幕信息公開前,該賬戶再未交易其他任何股票。經計算,“顧慧佳”賬戶虧損(含賬面虧損)189891.83元。
2015年8月6日,成艷嫻向好友“顧鎔”的證券賬戶轉入資金910萬元。內幕信息敏感期間,顧鎔的兩涉案賬戶交易“天宸股份”合計獲利30375.51元。
證監會認為,在內幕信息公開之前,成艷嫻作為和本案內幕信息知情人葉茂菁有密切關系的人,與顧慧佳、顧鎔有電話聯絡,成艷嫻與顧慧佳、成艷嫻與顧鎔共同交易“天宸股份”的行為明顯異常,與內幕信息形成、發展變化的過程高度吻合。
證監會表示,成艷嫻與顧慧佳、成艷嫻與顧鎔利用內幕信息共同從事了內幕交易的行為,構成《證券法》第二百零二條所述的內幕交易行為。
根據當事人的違法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證券法》第二百零二條的規定,證監會決定:
一、責令顧慧佳依法處理其賬戶下非法持有的證券,并對成艷嫻、顧慧佳處以120,000元的罰款,其中成艷嫻與顧慧佳各自承擔60,000元;
二、沒收顧鎔違法所得30,375.51元,并對成艷嫻、顧鎔處以91,126.53元罰款,其中成艷嫻與顧鎔各自承擔45,563.2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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