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盲盒作為一種潮流玩具,受到許多年輕消費者的青睞,北京泡泡瑪特文化創意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泡泡瑪特公司”)更是一躍成為了目前國內盲盒IP產業的頭部企業之一,被粉絲稱為“盲盒頂流”。
(相關資料圖)
4月21日下午,作為原告的泡泡瑪特公司訴浙江樂見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樂見公司”)侵害著作權、商標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一案,在杭州市濱江區人民法院第二次公開開庭審理。
案情有些“燒腦”,一起來看看。
原告泡泡瑪特公司稱:
發現多項侵權行為
首先是著作權和商標權的糾紛——泡泡瑪特公司起訴稱,公司自成立以來,創作或取得了包括“SKULLPANDA糖果怪獸小鎮系列”“DIMOO圣誕系列”“Molly的一天系列”等等作品,享有上述作品完整的著作權。正是基于這些作品,泡泡瑪特公司還申請注冊了包括“Molly”“DIMOOWORLD”“DIMOOBOY”“泡泡瑪特”等在內的商標,受到了消費者的喜愛。
而在泡泡瑪特公司不知情的情況下,被告樂見公司在他們開發、經營的“盲盒星球”“盲盒Z”微信小程序上,擅自使用泡泡瑪特公司享有著作權的作品,還使用了泡泡瑪特公司享有商標專用權的商標。
泡泡瑪特公司認為,被告的行為嚴重侵害了他們的著作權和商標專用權。
其次是不正當競爭糾紛——泡泡瑪特公司稱,他們發現,被告還在不特定人的微信朋友圈中投放了廣告,宣傳“盲盒星球”“盲盒Z”微信小程序,且這些廣告都使用了泡泡瑪特公司的作品。
簡單來說,泡泡瑪特公司認為,被告存在“蹭流量”“搭便車”的主觀故意,廣告發出后很容易使相關公眾誤認為被告與原告存在關聯,從而將泡泡瑪特的客戶引流至被告的小程序中。
同時,泡泡瑪特公司還發現被告在兩個小程序中,使用“盲盒Z|泡泡潮玩盲盒抽盒機”“盲盒星球|潮玩一族的泡泡抽盒機”“最低的價格、最全的款式”等宣傳用語。
泡泡瑪特公司認為,被告的這些行為不合理地搶占了泡泡瑪特公司的商業機會、擾亂市場秩序,損害了他們的合法權益,構成不正當競爭,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侵犯著作權、商標權及不正當競爭的行為,并賠償泡泡瑪特公司經濟損失200萬元(包括維權合理開支)。
被告樂見公司:
盲盒是正品,不存在惡意攀附
庭審上,樂見公司辯稱,首先,投放廣告行為僅在2021年年底短暫存在,已主動停止。
其次,關于著作權,樂見公司表示,公司銷售的盲盒玩偶是正品,不可避免要向相關公眾展示商品外觀。
泡泡瑪特的作品是被使用于展示商品及其商品列表的縮略圖中,只是為了方便用戶了解商品的品牌、款式和盲盒玩法,沒有影響作品的正常使用,也沒有不合理地損害原告的合法權益,并未侵害涉案作品著作權。
關于商標權,樂見公司投放微信朋友圈廣告,是為了告知消費者小程序上在銷售這款商品,是在經營活動中善意、合理地使用商標,屬于正當使用。
在廣告圖中,樂見公司明確告知商品來源為泡泡瑪特,沒有使用商標宣傳,沒有妨礙商標功能的發揮,不會造成消費者誤認未超出合理使用的范圍,在經營活動中善意、合理地使用商標屬于正當使用。
關于不正當競爭,樂見公司認為,盲盒的消費群體是小眾的潮玩愛好者,他們對同行業的市場主體具有全面考察的能力。樂見公司的行為并不足以導致相關公眾的誤解,且并未直接導致相關公眾對產品來源于原告還是樂見公司產生混淆與誤認,遂不存在不正當競爭。
同時,樂見公司認為,樂見公司經營的在線抽盒平臺,是為了一次性滿足愛好者們的收集需求,避免大家耗費大量時間跨平臺購買。
案涉泡泡瑪特商品均為正品,在發行權用盡情形下,原告無權禁止商品流通。
此外,樂見公司堅持表示,公司不存在惡意攀附泡泡瑪特公司知名度,線上行為也并未超出銷售商對商品進行介紹的合理范圍。
據悉,本案將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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