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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 何潔)4月11日,記者從教育部高校招生陽光工程指定平臺“陽光高考網”獲悉,包括72所教育部直屬高校和23所其他高校在內的95所高校,今年繼續實施重點高校面向農村和脫貧地區專項計劃。據悉,從2023年起,往年被專項計劃錄取后放棄入學資格或退學的考生,不再具有專項計劃報考資格。
“專項計劃”,又叫作“農村學生單獨招生”,是國家為更好地促進教育公平、讓更多的農村學生上大學而出臺的一項優惠政策,主要定向招收邊遠、原貧困、民族等地區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勤奮好學、成績優良的農村學生。
高校專項計劃報考學生須同時具備三項基本條件:符合當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在實施區域的農村,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有關高校會在此基礎上提出其他報考要求并在招生簡章中明確,確保優惠政策惠及農村學生。
高校專項計劃(農村學生單獨招生)實施區域由有關省(區、市)根據教育部文件要求,結合本地實際情況確定。考生可根據各省市招辦發布的相關規定,查看具體實施區域。
根據教育部公布的報考流程,4月25日前,考生登錄陽光高考平臺高校專項計劃報名系統完成報名申請。5月20日前省市完成考生基本條件審核并公示通過審核名單,5月底前高校完成考生其他條件審核并公示通過審核名單,高考后、出分前,部分試點高校組織考核,高考出分前高校確定并公示資格名單,高考出分后考生單獨填報志愿,高校在提前批次完成錄取并公示。
入選高校專項計劃資格的考生均須參加高考,單報志愿,依據考生高考成績和填報志愿進行錄取。錄取分數原則上不低于有關高校普通類招生所在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高校專項計劃錄取辦法由有關高校確定并在招生簡章中明確,志愿填報方式、填報時間等以當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規定為準。2023年起,往年被專項計劃錄取后放棄入學資格或退學的考生,不再具有專項計劃報考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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