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優躺”是葛優在1993年主演的喜劇《我愛我家》中的一個角色形象,在2016年表情包流行的時候被某公司網站做成表情包走紅。因為葛優慵懶頹廢的狀態像極了當下的一些年輕人,從而迅速走紅,成為2016年度使用度最高的一個表情包。“葛優躺”還被評選為“2016年度十大流行語”。

明星藝人被做成表情包是一件常見的事情,我們使用的表情包也是有版權的,所以在我們聊天的時候使用是沒有任何問題的。但是事情的起源是某公司用于商業廣告使用,這就涉及到了葛優本人的肖像權問題了,而且對于葛優本人的形象也有一些影響。于是葛優就委托律師將這個公司吿上了法院,2018年8月,法院作出判決,該公司需對未經許可使用葛優劇照及照片的行為公開發布致歉聲明,置頂72小時,30日內不得刪除,并賠償葛優經濟損失7萬元,支付其維權合理支出5000元,以上共計75000元。

事情過去才幾個月的時間,又有一家公司對“葛優躺”下手,這次是一個微信公眾號,雖然影響力不是很大,但是用途是用于商業,而且也沒有征得本人同意,這就是侵權,侵害葛優的肖像權,這個公眾號也同樣被告上法院。近日,法院作出判決如下:1、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其微信公眾號顯著位置,持續24小時登載致歉聲明,向葛優賠禮道歉;2、本判決生效后十日內,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向葛優賠償經濟損失及合理支出共計9500元。
很多人可能會覺得葛優葛大爺怎么這么小氣,為了不到一萬元的賠償還去打官司,至于嗎?但是其實此言差矣,不止是明星,我們每個人都有肖像權和名譽權,只要自己的肖像權被用于商業盈利的用途,沒有得到本人同意就是侵害了你的肖像權。舉個例子,如果照相館的老板把你的私密相片掛在他的店里宣傳,這就是侵權,還有淘寶店未經客人同意將客人的買家秀用于宣傳也是侵害了肖像權。我們應該有這樣的意識,要用法律來保護我們自身的權益,這不叫小氣,這是講理講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