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農村土地改革:房地產市場有影響? 得集體經濟股權】財金網消息 只要是戶籍落在村里的,都有權利分得集體經濟股權。但是,在這個問題上確實非常容易發生爭議,比如說:
1、過去把戶口遷出去了,現在又想著回來了,早干什么去了?
2、嫁出去的姑娘就是潑出去的水,必須得把占得股份交回來!
3、兒媳婦、孫子孫女能落戶分錢,憑什么女婿外甥就不能落戶分錢?
4、費心費力為村里辦事,家里人口少,得吃多少虧?
……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而村里從來都不是清凈之地,特別是涉及到利益分配問題,沒有強人坐鎮,真得是什么幺蛾子都能出來。雖然有的地方會通過村民委員會進行決策,但實際上也是幾個大家族在把持,一些獨門獨戶或人丁稀少的家庭,確實是非常容易吃虧的。比如題主遇到的問題,如果他們家是村書記或者望族,估計也不會受到刁難。
那么,如何才能讓農村股權分配做到合情合理呢?
老侯提個大膽的想法,各位看官給評評合不合適:
1、以存量人口為依據,按人均進行初步分配,一孩的按照1.5來計算,這些股份作為原始股分配到戶,原則上不再予以調整。
2、要鼓勵農村保持存量做大增量,后轉入人口要在增量中去分配,比如當年村里資產增值了,同時村里也填了人口,那么這個增量就按照現存人口數量轉為股份,原始股加增量股就是家庭新的股份。而且,新增股不以兒子女兒、媳婦姑爺來確定,要以是不是在村里生活來確定,10歲錢的小孩子不要去算。
3、要按企業的形式去經營農村資產,要給經營層額外的分紅。村書記管好村務黨務就好,資產經營要交給專業的人。
您覺得如何?
那么,我們再來說說集體經濟股權到底是怎樣確定的?(這個只是舉例說明,具體情況要看你們當地的政策)
一般來講,在確定集體經濟股權的時候,要召開村民代表大會,由村民代表決定哪些人可以有股權,哪些人不可以有股權(這一步驟叫做成員界定)。
在我們這里,以下人員是沒有股權,不能分紅的!
第一個是戶口在村里,但是沒有土地的;
第二種是戶口還在村里,但是已經考上公務員事業單位或者在單位繳納社保的;
第三個就是戶口還在村里但是已經出嫁的姑娘;
第四個就是掛靠的戶口(這個情況是包含在第一種情況里面的);
第五個就是戶口還在村里的但是已經入贅到女方家里的漢子;
第六個就是長期不在家的等等吧,情況有很多種,具體看你們村里的方案,這里就不一一列舉了。
一般來講,分不分給你股份要看你有沒有給村里做貢獻,如果沒有給村里做貢獻是肯定不會給你分的。如果想要分得股權就一定要成為常住村民,并且擁有土地和宅基地權利。
就我知道的一個村的村干部,他同時也具有公務員身份,為了村里的股權把公務員身份都放棄了,可見集體經濟股權的重要。
所以,在這里給大家建議一下:考上大學的農村娃,能不遷戶口就不要遷戶口;沒有正式職業的農村人,不要受不了城市的誘惑就遷戶口(這個看個人意愿,只是建議),不然到了分紅那一天就吃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