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網下投資者參與科創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網下詢價行為,維護科創板首發股票定價秩序,中國證券業協會起草了《科創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下投資者自律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簡稱《辦法》),并向相關券商進行意見征集。《辦法》共23條,其中對私募基金設置參與門檻,即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總規模應連續兩個季度在10億元以上,且所管理的產品中至少有1只存續期在兩年以上。
中證協表示,《辦法》的起草思路主要包括四個方面:一是強化事前注冊管理,確保參與科創板的網下投資者具有一定的市場化定價能力和合規管理能力;二是加強網下投資者行為規范,督促網下投資者在對發行項目充分研究的基礎上理性報價;三是壓實推薦券商和主承銷商的中介責任,強化事前把關和事后監督;四是加大對違規行為處罰力度,增加違規成本。
總規模連續兩季度10億以上,96%私募或無緣參與
《辦法》最引人矚目的是有關私募機構參與科創板的規定,明確提出了五大具體的基本條件和門檻,包括存續期、信用記錄、內控管理、資產實力等,具體如下:
(一)具備一定的證券投資經驗。依法設立并持續經營時間達到兩年(含)以上,從事證券交易時間達到兩年(含)以上;
(二)具有良好的信用記錄。最近12個月未受到相關監管部門、自律組織的處罰;
(三)具備必要的定價能力。具有相應的研究力量、有效的估值定價模型、科學的定價決策制度和完善的合規風控制度;
(四)具備一定的資產管理實力。私募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總規模連續2個季度10億元以上,且管理的產品中至少有一只存續期2年以上的產品;申請注冊的私募基金產品規模應為6000萬以上,且委托第三方托管人獨立托管基金資產;
(五)符合監管部門、協會要求的其他條件。
根據《辦法》中的規定,私募基金管理人注冊為科創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下投資者,要求其規模連續2個季度10億元以上。
而據私募中國網統計,截至目前在中基協備案的私募證券基金,連續兩個季度管理規模在10億以上的共有300家(包括自主發行和顧問管理類型,已去重),在全部9385家私募中占比僅約3.2%。即96%以上的證券類私募將無緣科創板網下打新。
網下投資者須知的十八大禁令和“黑榜”
《辦法》要求,網下投資者在參與科創板IPO網下詢價時,應審慎選擇參與項目,認真研讀招股資料,深入分析發行人信息,發揮專業定價能力,在充分研究并嚴格履行定價決策程序的基礎上理性報價,不得存在不獨立、不客觀、不誠信、不廉潔的行為。網下投資者應對每次報價的投資研究報告或其他定價依據、定價決策過程相關材料存檔備查。
網下投資者及相關業務人員在參與科創板首發股票網下詢價和網下報價后,不得存在以下十八大禁止的行為:
(一)使用他人賬戶報價;
(二)同一配售對象使用多個賬戶報價;
(三)投資者之間協商報價;
(四)與發行人或承銷商串通報價;
(五)委托他人報價;
(六)利用內幕信息、未公開信息報價;
(七)無真實申購意圖進行人情報價;
(八)故意壓低或抬高價格;
(九)不具備定價能力,或沒有嚴格履行報價評估和決策程序、未能審慎報價;
(十)無投資研究報告或定價依據、未在充分研究的基礎上理性報價;
(十一)未合理確定擬申購數量,擬申購金額超過配售對象總資產或資金規模;
(十二)接受發行人、主承銷商以及其他利益相關方提供的財務資助、補償、回扣等;
(十三)其他不獨立、不客觀、不誠信、不廉潔的情形。
參與科創板首發股票網下報價后,不得存在下列行為:
(一)提供有效報價但未參與申購;
(二)獲配后未按時足額繳付認購資金及經紀傭金;
(三)網上網下同時申購;
(四)獲配后未恪守限售期等相關承諾的;
(五)其他影響發行秩序的情形。
此外,《辦法》還要求,主承銷商發現網下投資者出現違反本辦法情形的,應及時向中證協報告。主承銷商存在瞞報、欺報或應報未報等情形的,中證協將根據有關規定對其采取自律懲戒措施。
上交所回應T+0傳言:相關制度安排尚在研究
最新的媒體消息顯示,科創板融券業務將實行T+0制度,即客戶融券賣出后當日起即可通過直接還券或買券還券的方式向券商償還融入證券。
4月25日,上交所關注到有媒體報道科創板融券業務將實行T+0償還等制度安排,相關報道存在不實之處,可能對市場參與人造成誤導。科創板融資融券及轉融通證券出借相關制度安排目前尚在研究制定中,將于定稿后及時向市場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