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創立了“倒按揭”式的以房養老制度,老人通過將自有房屋抵押給銀行,通過出售、出租等方式償付銀行的貸款;第三方評估機構對老年人自有住房進行價值評估,以老年人的期望壽命為周期計算費用,在老年人余命期間按月支付養老費用,此后老年人的自有住房資產交付銀行處理。“倒按揭”住房保障在美國得到廣泛認同和普遍歡迎。美國完善的養老保障體系保障老人具有一定的消費能力,為養老服務產業發展提供了條件。
日本政府建立完善的公共年金制度,鼓勵老年人退休后重新就業,增加老年人的消費水平和消費能力。日本推行統一的年金制度,日本社會保障機構負責對年金進行管理運營,確保了老年人穩定的收入來源和消費能力。同時,法律規定65歲老年人仍有就業的權利,鼓勵退休人員創業和再就業,充分利用老年人退休前的就業經驗和技能進行再就業,將老齡包袱轉化為社會財富。
英國自1975年起不斷改革和完善養老保障制度體系,包括:第一,以現收現付制為特征的基本養老保障制度。老年人養老金包括基礎年金和個人年金。第二,由企業和單位建立的職業養老金。職業養老金是英國養老保障體系中的重要組成部分。第三,個人儲蓄性和商業養老金。由于養老保障制度體系較為完善,英國在一定程度上能夠扶持養老服務產業的健康發展。
法國社會保障制度建立較早,多層次的養老保障模式基本覆蓋了社會全體勞動者。第一層次的基本養老保障體系也實行現收現付制,其他層次還包括補充性養老保險和商業養老保險。法國政府根據不同部門、不同行業建立了階梯式的養老保障制度體系,大力鼓勵和發展商業養老保險。由于建立了完善的養老金制度,老年人的消費水平和能力比較強,大大加快了養老服務產業化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