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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有報道稱,東亞銀行(中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亞銀行(中國)”)行長助理兼華北區區長陳智仁因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已于今年7月19日被公安刑事拘留,現羈押在北京某看守所,被查或與銀行貸款有關。
9月14日,東亞銀行(中國)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根據本行目前掌握的資料,本次事件純粹涉及個別員工的個人行為。東亞銀行設有嚴格的內部監控機制,事件對東亞銀行(中國)的貸款業務并無影響,亦不涉及東亞前海證券。
對此,上海陽光卓眾律師事務所律師沈毅能表示,《刑法》規定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的規范主體是個人,單位本身并不能作為刑法的懲治對象,該罪名主要維護的法益是工作人員職務的廉潔性。但是作為一家銀行,信用是展業的基石,應當進一步完善內部監控機制,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此外,亦有業內分析人士認為,“短期內肯定會影響到與其相關業務的發展,不過機構高管變動,市場更關注的是這一事件是否會對該機構的日常經營、內部治理、發展戰略構成實質影響。”
公開資料顯示,東亞銀行有限公司于1918年在香港成立,提供企業銀行、個人銀行、財富管理和投資服務。2007年初,東亞銀行在內地注冊成立全資附屬銀行——東亞銀行(中國),繼承母公司龐大的內地業務網絡。目前,東亞銀行及東亞銀行(中國)在大灣區內共擁有逾80個網點。
根據東亞銀行(中國)披露的2022年中期業績顯示,上半年該行實現營業收入20.50億元,同比增長2.81%;凈利潤2.08億元,同比下降55.17%;總資產規模約為1881.19億元。
此次被查的陳智仁,現年47歲,1996年加入東亞集團,歷任東亞銀行(中國)北京分行行長、東亞銀行(中國)華北區區長等職。2018年8月起,擔任東亞銀行(中國)行長助理兼華北區區長。
值得注意的是,因展業存在違法違規行為,東亞銀行(中國)已連續兩年領千萬級巨額罰單。
2021年5月,東亞銀行(中國)曾因多項違法違規行被罰1120萬元。據銀保監會網站公布行政處罰信息顯示,東亞銀行(中國)因向房地產開發企業發放貸款未記入房地產開發貸款科目、利用票據“賣斷+買入返售+到期買斷”交易模式轉移規模等多項違法違規行為被罰。
彼時,東亞銀行(中國)表示高度重視,積極跟進,并已根據監管要求悉數進行整改。
然而僅隔半年,東亞銀行(中國)再收監管千萬級罰單。1月10日,中國人民銀行上海分行網站發布行政處罰信息顯示,因違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詢及相關管理規定,東亞銀行(中國)有限公司被責令限期改正并處罰款人民幣1674萬元。
屢收巨額罰單的同時,東亞銀行(中國)也頻遭投訴。
根據中國銀保監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局發布的《2022年一季度銀行業消費投訴情況的通報》顯示,外資法人銀行中,東亞銀行(中國)投訴總量、信用卡業務投訴量、每千網點投訴量和每千萬個人客戶投訴量均位居第一。
此外,該行還曾因違規代銷某信托產品遭遇兌付逾期而受到投資者質疑。至今,該事件仍未有實質性解決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