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
【資料圖】
掌上岳陽經開區發布了
關于6起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
酒駕醉駕典型案例的通報
具體情況如下:
根據市紀委監委統一部署,岳陽經開區正在深化開展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酒駕醉駕問題專項治理,為進一步嚴明紀律要求,強化警示震懾,推動專項治理工作走深走實,現將6起酒駕醉駕典型案例通報如下:
一、康王鄉退役軍人服務站工作人員周雨醉駕問題。2022年9月14日,周雨因酒后駕駛機動車被公安機關查獲,經檢測,血液中酒精含量為125.88mg/100ml,屬于醉酒駕駛。公安機關對其作出吊銷機動車駕駛證5年的行政處罰。檢察機關認定周雨犯罪情節輕微,對其作出不予起訴決定。經查,周雨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行為。2023年3月,周雨受到留黨察看二年、政務撤職處分。
二、區農村工作部一級主任科員孫望年酒駕問題。2018年11月21日,孫望年因酒后駕駛機動車被公安機關查獲,受到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罰款2000元的行政處罰。2022年2月22日,孫望年因酒后駕駛機動車再次被公安機關查獲,經檢測,孫望年血液中酒精含量為58mg/100ml,屬于飲酒駕駛。公安機關對其作出拘留五日的行政處罰。2023年3月,孫望年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三、區農村工作部工作人員彭二林酒駕問題。2022年7月5日,彭二林因酒后駕駛機動車被公安機關查獲,經檢測,彭二林血液中酒精含量為58mg/100ml,屬于飲酒駕駛。公安機關對其作出暫扣駕駛證6個月,罰款1500元的行政處罰。2023年3月,彭二林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四、康王鄉經濟發展辦二級主任科員曹洪波酒駕問題。2022年8月24日,曹洪波因酒后駕駛機動車被公安機關查獲,經檢測,血液中酒精含量為72mg/100ml,屬于飲酒駕駛。公安機關對其作出暫扣駕駛證6個月,罰款2000元的行政處罰。2023年3月,曹洪波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五、金鳳橋管理處白石嶺社區黨總支書記兼主任劉樂華酒駕問題。2022年9月17日,劉樂華因酒后駕駛機動車被公安機關查獲,經檢測,劉樂華血液中酒精含量78.78mg/100ml,屬于飲酒駕駛。公安機關對其作出暫扣駕駛證6個月,罰款2000元的行政處罰。2023年3月,劉樂華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六、區禁違拆違治違督查中心工作人員王超酒駕問題。2019年12月10日,王超因酒后駕駛機動車被公安機關查獲,經檢測,王超血液中酒精含量48mg/100ml,屬于飲酒駕駛。公安機關對其作出暫扣駕駛證6個月,罰款1050元的行政處罰。2023年3月,王超受到政務記過處分。
全區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要從以上案例中汲取教訓,深刻認識酒駕醉駕的嚴重危害性,摒棄僥幸心理,加強自我約束,帶頭遵紀守法。全區各級黨組織要切實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加強紀律作風教育,強化管理監督,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對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提醒告誡。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切實履行監督責任,堅持“零容忍”態度,對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酒駕醉駕問題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持續通報曝光。3月15日后,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發生的酒駕醉駕行為,區紀工委監工委將嚴格落實“三個一律”、“一案四清查”要求,深挖細查、快查嚴處,持續釋放糾治“四風”全面從嚴、一嚴到底的強烈信號,推動全區黨風政風社風持續好轉。
責編:劉樂
來源:掌上岳陽經開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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