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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國銀保監會上饒監管分局發布兩份終身禁業罰單,將部分銀行從業人員為一己私欲監守自盜的行為公布于眾。
兩份罰單顯示,農業銀行上饒信江支行員工王龍以及中信銀行(601998)上饒分行員工蔡翔鷹均因對各自所在單位“員工行為管理不到位的違法行為負直接責任”而被終身禁業。
二人究竟涉及什么問題?財聯社記者調查后發現,這兩份行政處罰背后其實牽扯一起與票據套利業務有關刑事案件。在這起案件中,不但蔡翔鷹因為貪圖不法分子給予的百萬報酬承諾淪為犯罪幫兇,還將王龍拉下了水。目前,這兩名銀行員工均已被法院定罪。
蔡翔鷹貪圖百萬報酬入局,但團伙首次”做局“失敗
4月20日,財聯社記者在裁判文書網公布的”譚繼武、羅俊等盜竊罪(201)刑事二審刑事裁定書“中注意到,蔡翔鷹于2020年6月8日被抓獲,同月10日因涉嫌犯詐騙罪被指定居所監視居住,同月7月23日被逮捕。
據悉,2018年9月,譚繼武、羅俊、陳昌友在商議為譚繼武辦理抵押貸款籌集資金事宜過程中,得知陳昌友從事銀行承兌匯票套利業務資金中介工作,能夠從資金方公司調用大額資金。
三人通過預謀商議,產生了利用做銀行承兌匯票套利業務名義盜竊資金方公司資金的計劃,即由譚繼武等人指使一個無關人員登記成為一空殼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謊稱需要辦理銀行承兌匯票套利業務與資金方公司取得聯系。在資金方將資金轉入空殼公司的銀行賬戶之后,使用提前購買的該空殼公司的轉賬支票等轉賬憑證,在資金方不知情的情況下暗中將資金轉至譚繼武控制的銀行賬戶內并迅速轉移、占有、隱匿,并通過其他方式造成譚繼武以善意取得的方式占有資金方公司資金的假象。
2019年1月,譚繼武等聯系到在中信銀行上饒分行工作的蔡翔鷹,讓其從中配合,準備在蔡翔鷹所在銀行以做承兌匯票套利業務的名義,暗中轉走資金方資金,并許諾事后給其100萬好處費并幫其完成存款任務,蔡翔鷹表示同意。
陳昌友通過偽造華鴻公司辦理銀行承兌匯票套利業務所需部分資料后,騙取了曜威公司、匯韜公司對熊楊辦理銀行承兌匯票套利業務的信任。曜威公司、匯韜公司向華鴻公司銀行賬戶轉入9970萬元欲辦理銀行承兌匯票套利業務。資金到賬后,陳昌法、蔡翔鷹在現場掩護配合,熊楊趁機通知邱某乙暗中前往銀行進行轉賬。因邱某乙在結算業務申請書中筆誤填寫錯誤,導致轉賬失敗。
蔡翔鷹介紹王龍入伙,二次做局轉走上億資金
2019年2月,譚繼武總結失敗教訓預謀再次作案。譚繼武通過蔡翔鷹聯系到在中國農業銀行上饒三清支行工作的被告人王龍,準備在王龍所在銀行以做銀行承兌匯票套利業務的名義,讓其從中配合借機支走資金方工作人員,從而暗中轉走資金方資金,并許諾事后給其買一輛奧迪汽車并幫其完成存款任務,王龍表示同意。
完成相應準備后,陳昌友委托資金中介聯系到資金方杭州渲安網絡科技有限公司,通過偽造百立通公司辦理銀行承兌匯票套利業務所需部分資料,從而騙取渲安公司對樊剛辦理銀行承兌匯票套利業務的信任。
3月22日上午,資金方渲安公司工作人員在認為百立通公司銀行賬戶完全由其控制且無轉賬漏洞的情況下,向該銀行賬戶轉賬1.5億元。資金到賬后,陳昌法繼續配合樊剛拖住資金方渲安公司工作人員,王龍以做承兌匯票要去其上級銀行信江支行錄企業信息為借口,支走資金方渲安公司工作人員。隨后譚繼武立即指使邱某乙暗中使用填寫好并蓋章的轉賬支票將百立通公司銀行賬戶內的1.1億元轉至譚繼武實際控制的潤萬家公司銀行賬戶內。譚繼武收到1.1億元轉款后,立即將資金分散轉移至與其有關聯的親戚朋友以及關聯公司等多個銀行賬戶,迅速將資金轉移隱匿。
此后警方介入調查并迅速破案,譚繼武、陳昌友、蔡翔鷹、王龍等均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
業內稱需對承兌匯票業務保持警惕
蔡翔鷹、王龍等人最后的結局如何?財聯社記者注意到,法院最終認定,譚繼武、羅俊、陳昌友、蔡翔鷹、王龍等共同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竊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均已構成盜竊罪,且系共同犯罪。蔡翔鷹、王龍在犯罪中起次要、輔助作用,屬從犯。最終,蔡翔鷹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又六個月,被告人王龍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又六個月。
“這起案件中,兩名銀行員工不珍惜自己的工作機會,為了一時的私利參與到騙局中,在犯罪主謀試圖轉走資金方的巨額資金時幫忙打掩護,最終被抓是一點也不冤的。”湖南某律師事務所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律師向財聯社記者表示。
他認為,嚴格來說,受害者可以對當事銀行和銀行員工進行合并起訴,要求賠償損失。不過該主張是否能夠得到支持還需要法院依據現有證據進行認定,而且民事判決一般都會將刑事判決的結果作為參考,“如果認定是個人行為,那么銀行方面可能會免責”。
一位券商銀行業分析師則對記者表示,此案涉及的承兌匯票套利問題亦是近年來銀行業內頗為典型的風險點。
他對記者稱,近幾年來全國各地尤其是中部地區的信貸需求并不是很旺盛,也就是說一些地區的信貸增長不足。但是因為業績考核等因素,銀行又會在信貸增長方面設置硬指標,導致一些員工為了完成任務,熱衷于辦理承兌匯票業務,“說白了就是拿票據沖量”。這里面就會滋生一些灰色空間。因此,銀行方面也需要對此類業務保持警惕。
“坦白說,銀行員工幫助別人詐騙謀利,屬于個人行為。這是道德層面、法律意識層面的問題,銀行機構當然會對員工有嚴格的要求,但能不能做到還是要看個人。”某銀行業分析師對財聯社記者感嘆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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