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進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商貿
流通業復業工作的通知
各鄉鎮黨委、政府,各街道黨工委、辦事處,縣開發區管委會,縣直各單位、各人民團體:
近日,隨著機關事業單位正常上班,重點企業復產、重大項目復工、春耕備耕啟動,全縣各類人員流動性進一步加大,疫情防控工作面臨新的形勢和挑戰。為積極應對疫情防控新形勢,統籌疫情防控和市場保供工作,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產生活需求,現就做好當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商貿流通業復業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抓緊抓實抓細防控工作
一是科學劃分包保網格。堅持屬地管理原則,各鄉鎮(街道) 要科學合理劃分管控網格,原則上農村要以自然莊為單位劃分;城市內有物業的小區,層數大于 11 層的樓房要以單元為單位劃分,層數低于 11 層的樓房要以樓棟為單位為劃分;三無小區要以巷道或街巷為單位劃分。
二是建立逐級包保網絡。縣領導包保聯系幫扶鄉鎮(街道); 鄉鎮(街道)包保到行政村(社區);行政村(社區)包保到自然莊(樓棟);網格員包保到戶,原則上每個網格員包保 10 到15 戶。
三是壓實包保責任。各鄉鎮(街道)要加強對包保網格的總體管控,明確網格長和包保到戶網格員,加強對轄區內包保網格的指導、監督,及時報送轄區內外來人員信息,確保各項政策落細落地。網格長要做好防控政策的宣傳,每日將網格內外來人員和發熱、咳嗽人員信息及時上報,協調屬地醫療機構,做好發熱人員的診療工作。網格員要對包保戶進行“地毯式”摸排,對外來人員特別是湖北、武漢來蒙人員和其他流動人口的身份、去向等信息進行登記。做好包保戶的健康監測,追蹤隨訪工作,對于出現發熱、咳嗽等癥狀的人員,第一時間上報網格長。在日常生活中勸導群眾戴口罩、不聚集、不扎堆。取消一戶兩天一人出入的限制。有物業的小區,要落實物業管理責任,夯實物業公司管理職能,對外來人員進行登記并實行雙向測溫。
四是落實數據比對。加強數據庫建設,圍繞湖北(武漢)地區來(返)蒙、本地發熱門診就診、購藥、企業復工返崗等開展比對,精準鎖定重點人員,落實好管控措施,確保不發生聚集性病例。
五是繼續堅持“四早”。保持檢測力度,科學準確地做好流行病學調查,精準鎖定重點管控人員,切實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要切實做好發熱人員的報告、送醫、休假、隔離等工作,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要帶頭倡導健康科學的工作生活方式,不提倡帶病堅持工作,工業服務業等企業要遵守《勞動法》,對發熱、咳嗽和其他患病人員要及時送醫、安排病假,并按國家有關規定,落實病假待遇,履行社會責任。
六是做到“五個一律”。即所有到醫院就診患者一律憑身份證進行登記,所有到藥店購藥的患者一律憑身份證實名購藥,來自重點疫區人員一律集中隔離 14 天、其他地區來(返)蒙不滿7 天發熱人員集中留觀,其他發熱人員一律自行居家隔離,所有懷疑人員一律進行核酸檢測。
七是強化宣傳引導。充分宣傳疫情防護知識,引導廣大居民繼續養成講衛生、戴口罩、少聚集、常通風、勤洗手等良好生活習慣,強化疫情防護意識。廣泛宣傳移風易俗。引導廣大群眾積極參與愛國衛生運動,定點投放垃圾,保持房前屋后環境干凈整潔。疫情防控期間,嚴格執行“喜事不辦、喪事從簡”。積極宣傳有獎舉報政策,鼓勵廣大群眾通過熱線電話 7812345 及時反映近 14 天以來身邊出現的湖北返蒙來蒙人員、以及與湖北返蒙來蒙人員有密切接觸的人員線索。
二、關于商貿流通業復業工作
(一)復業類別。
允許公共場所、街道商鋪有序復業,沒有確診病例的鄉鎮(街道)和城鄉社區全面復工復產。嚴禁開展促銷、娛樂、聚餐等人員聚集活動。餐飲企業嚴禁提供堂食。住宿企業在疫情期間嚴禁接待會議、培訓、聚會等人員聚集性活動。電影院、KTV、網吧、公共浴池、活禽交易、寵物店、游泳池、室內健身運動場所、室內游樂場所、培訓機構、保健推拿、美容院、足浴店等聚集性活動場所暫不開業營業。暫停出租車運營。
(二)復業條件。
企業、商戶要堅持穩控當頭,按照法人代表負責和“誰用工、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履行主體責任。復業必須落實從業人員、經營場所、入店顧客“三個防控措施”:
1.落實從業人員防控措施。企業法人代表、商戶負責人為疫情防控第一責任人,要加強從業人員信息摸排,嚴把員工入口關,建立從業人員信息臺賬,由縣數據核查小組比對核查,符合上崗條件的方可允許人員上崗。經營單位從業人員需全程佩戴口罩,每天進行體溫監測,發現異常者嚴禁上崗并及時報告網格長。對不履行防控職責造成疫情的將依法嚴肅追究責任。
2.落實經營場所防控措施。企業、商戶要儲備滿足防控需求的口罩、消毒用酒精、84 消毒液等疫情防控物資。落實營業場所的通風、消毒等措施,每日上班前、下班后,需對經營場所、公共區域進行預防性消毒,對走廊、公共洗手間、扶梯、電梯等重點部位增加消毒頻次。嚴格中央空調使用管理,保持空氣流通。
3.落實顧客防控措施。未佩戴口罩的顧客不得進入,對入店顧客要進行體溫檢測,對拒絕體溫檢測、體溫高于 37.3 度者,禁止其進入經營場所,并及時向網格長報告;消費者排隊間隔不少于 1.5 米,同時要控制入店人數,嚴防人員聚集。
(三)工作責任。
各鄉鎮(街道)、縣直有關單位要按照屬地管理和行業主管原則,切實履行監管職責,確保疫情防控各項措施落實到位。
各鄉鎮(街道)負責對轄區內商戶,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對現場核查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商戶,責令停業。
縣商務局負責大型商超、農貿市場、進出口企業、電商企業、限上企業復業監管。
縣市場監管局負責餐飲、食品經營、藥店、快遞、外賣行業、美容美發復業監管。
縣農業農村局負責種子、農藥、飼料、定點屠宰、農機銷售及修理復業監管。
縣城市管理局負責除以上類別外其余臨街商戶及公園、游園等復業監管。
縣文明辦督促各路段長單位做好包保路段商業門店防控措施的落實。
三、關于房地產售樓部開放工作
允許房地產售樓部開放,重點要做好以下防護工作:
(一)繼續做好開門三件套。各房企售樓部成立防疫領導小組及制定防疫方案。必須儲備至少一周以上必要的消毒水、口罩,配備測溫儀,落實好測溫及來訪登記責任人,定時對現場進行消毒,對來訪人員進行登記。全員全程佩帶口罩,每天下午 16 點將來訪人員登記表上報房產中心。具體要求請參照業復工復產指南。
(二)房企售樓部在做好防控措施后,可以以預約的方式接待來訪者,進行交易洽談或合同簽訂,但接待人數要控制在 3 組、10 人之內。對每位來訪者均要詳細登記備查,不得出現人員大批聚集。
(三)房企售樓部暫不得進行有人員聚集的宣傳推介活動。
(四)縣住房發展中心要安排專人全程監督管理,發現問題要及時向縣指揮部報告,并迅速采取相應措施。
四、其他未盡事宜和工作中遇到的問題,由縣新冠肺炎防疫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時根據上級指令、指示要求予以調整、答復。
蒙城縣新冠肺炎疫情
應急防控指揮部辦公室
2020 年 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