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農民工工資支付周期是怎么確定的
農民工工資支付周期,由用人單位和農民工通過書面方式自行協商約定,或者依據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確定。
《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與農民工書面約定或者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規定的工資支付周期和具體支付日期足額支付工資。
第十三條 實行月、周、日、小時工資制的,按照月、周、日、小時為周期支付工資;實行計件工資制的,工資支付周期由雙方依法約定。
二、農民工討要工資需要什么材料
農民工作為弱勢群體,單位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情況普遍。在此情況下,農民工通過法律途徑討薪,需準備以下材料:
1、申請書。申請書一式三份,遞交仲裁委兩份,申請人留存一份;被申請人為共同當事人時,申請書一式四份,遞交仲裁委三份,申請人留存一份。申請書除應寫明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電話及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電話等當事人的基本情況外,還應當有明確、具體的申請請求及申請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
2、申請人身份證明。
3、被申請人身份證明。
4、勞動關系證明。如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證明、工資發放情況證明、社會保險繳費證明、工作證、出入證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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