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獲悉,4月25日,河北證監局對龐大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龐大集團,601258.SH)及董事長黃繼宏、副董事長兼總經理趙鐵流、董事會秘書劉湘華出具警示函。經查,龐大集團2020年5月15日審議通過了回購股份的議案,擬自2020年5月15日起12個月內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回購股份價格不超過1.78元/股,資金總額不低于50,000萬元,不高于100,000萬元。2021年5月13日,公司審議通過將股份回購實施期限延長至2021年11月14日。但截至2021年11月14日,公司回購股份支付資金總額250,213,885.34元,占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回購方案下限的50.04%。公司股價在回購期間長期低于1.78元/股,但公司未按承諾完成股份回購計劃,也未及時充分披露不能按承諾實施回購股份計劃的信息。上述行為違反了證監會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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