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資料圖)
11月11日,證監會一連給5家券商的投行業務開出罰單,細數各類內控不完善現象。
綜合來看,監管此次發現的投行業務內控問題,主要體現在四個方面:一是對外文件報送方面,存在大幅修改后未重新履行內核程序、內核意見回復前即對外報出等情況;二是內控組織獨立性不足,存在相關部門在負責質控的同時也在承做項目的情況;三是相關風控機制仍待優化,包括廉潔從業風險防控機制不完善,聘請第三方廉潔從業風險防控不到位等;四是合規人員配置未達標,例如合規人員獨立性不足,部分合規人員薪酬未達標等。
人員未達標機制不完善
根據公告,華安證券(600909)投行業務的問題主要集中在合規人員配置方面。證監會指出,華安證券投行業務內部控制不完善,存在合規人員獨立性不足,投行條線部分專職合規人員薪酬未達標,部分項目在內核會議前未開展問核工作等違規問題。
因而證監會決定對華安證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督管理措施,并要求該公司加強對投行業務的合規管理,對相關責任人員進行內部問責。
聯儲證券的問題則主要集中在內控機制不夠完善上,包括部分項目內核意見跟蹤落實不到位,廉潔從業風險防控機制不完善,聘請第三方廉潔從業風險防控不到位等問題,被證監會采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督管理措施。
而聯儲證券時任分管投行業務的高管董某,因對上述違規行為負有管理責任,也被證監會決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督管理措施。
內控獨立性不足把關不嚴
與前面兩家券商問題不一樣的是,民生證券的內控組織架構存在獨立性不足的問題。
證監會指出,民生證券一方面投行業務內部控制不完善,內控組織架構獨立性不足,中小企業發展部履行質量控制職責的同時還存在承做投行項目的情況,部分項目質控、內核把關不嚴;另一方面也有廉潔從業風險防控機制不完善,第三方服務機構審查制度執行不到位的情況。
證監會決定對民生證券采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督管理措施,民生證券時任分管投行業務高管楊某東、時任質控部門負責人蘇某、時任中小企業發展部部門負責人王某仁,對相關違規行為負有直接管理責任,也被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督管理措施。
國泰君安證券則被證監會查出,存在兩方面的違規問題:一是投資銀行類業務內部控制不完善,質控、內核把關不嚴,部分債券項目立項申請被否再次申請立項時,未對前后差異作出充分比較說明,且存在內核意見回復前即對外報出的情況;二是廉潔從業風險防控機制不完善,聘請第三方廉潔從業風險防控不到位。
因而證監會決定對該公司采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督管理措施。同樣的,該公司時任分管投行業務高管謝某斌、時任投行質控部門負責人許某榮、時任債務融資部部門負責人黃某毅,因對相關違規行為負有直接管理責任,也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督管理措施。
擅自修改對外報送文件
招商證券此次投行業務內部控制不完善問題,則主要涉及了兩個項目的對外報送文件。
公告顯示,珠海冠宇電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科創板上市項目(簡稱“珠海冠宇IPO項目”)、大連港股份有限公司換股吸收合并營口港(600317)務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資金暨關聯交易項目(簡稱“大連港合并項目”)存在對外報送的文件大幅修改后未重新履行內核程序的情況,個別項目質控、內核意見跟蹤落實不到位。
證監會因此決定對招商證券(600999)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督管理措施。同時對珠海冠宇IPO項目的保薦代表人劉某坤、王某為,大連港合并項目財務顧問主辦人王某為、李某澤采取監管談話的行政監管措施。